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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知识

《神奇秘谱》

夢溪筆談卷五

樂律一

  《周禮》:「凡樂,○鐘為宮,黃鐘為角,太蔟為徵,姑洗為羽。若樂六變,則天神皆降, 可得而禮矣。函鐘為宮,太蔟為角,姑洗為徵,南呂為羽。若樂八變,即地○紼出,可得而 禮矣。黃鐘為宮,大呂為角,太蔟為徵,應鐘為羽。若樂九變,則人鬼可得而禮矣。」凡聲 之高下,列為五等,以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名之。為之主者曰宮,次二曰商,次三曰角,次 四曰徵,次五曰羽,此謂之序。名可易,序不可易。○鐘為宮,則黃鐘乃第五羽聲也,今則 謂之角,雖謂之角,名則易矣,其實第五之聲,安能變哉?強謂之角而已。先王為樂之意, 蓋不如是也。世之樂異乎郊廟之樂者,如○鐘為宮,則林鐘角聲也。樂有用林鐘者,則變而 用黃鐘,此祀天神之音云耳,非謂能易羽以為角也。函鐘為宮,則太蔟徵聲也。樂有用太蔟 者,則變而用姑洗,此求地○之音云耳,非謂能易羽以為徵也。黃鐘為宮,則南呂羽聲也。 樂有用南呂者,則變而用應鐘,此求人鬼之音云耳,非謂能變均外音聲以為羽也。應鐘、黃 鐘,宮之變徵。文、武之出,不用二變聲,所以在均外。鬼神之情,當以類求之。朱弦越席 ,太羹明酒,所以交于冥莫者,異乎養道,此所以變其律也。聲之不用商,先儒以謂惡殺聲 也。黃鐘之太蔟,函鐘之南呂,皆商也,是殺聲未嘗不用也,所以不用商者,商,中聲也。 宮生徵、徵生商,商生羽,羽生角。故商為中聲。降興上下之神,虛其中聲人聲也。遺乎人 聲,所以致一于鬼神也。宗廟之樂,宮為之先,其次角,又次徵,又次羽。宮、角、徵、羽 相次者,人樂之敘也,故以之求人鬼。世樂之敘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,此但無商耳,其余悉 用,此人樂之敘也。何以知宮為先、其次角、又次徵、又次羽?以律呂次敘知之也。黃鐘最 長,大呂次長,太蔟又次,應鐘最短,此其敘也。圓丘方澤之樂,皆以角為先,其次徵,又 次宮,又次羽。始于角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水。越金。不用商也。木、火、土、水相 次者,天地之敘,故以之禮天地,五行之行: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。此但不用 金耳,其余悉用。此敘,天地之敘也。何以知其角為先、其次徵、又次宮、又次羽?以律呂 次敘之也。黃鐘最長,太蔟次長,○鐘又次,姑洗又次,函鐘又次,南呂最短,此其敘也。 此四音之敘也。天之氣始于子,故先以黃鐘;天之功畢于三月,故張望之以媽洗。地之功見 于正月,故先之以太蔟;畢于八月,故終之以南呂。幽陰之氣,鐘于北方,人之所終歸,鬼 之所藏也,故先之以黃鐘,終之以應鐘。此三樂之始終也。角者,物生之始也。徵者,物之 成。羽者,物之終。天之氣始于十一月,至於正月,萬物萌動,地功見處,則天功之成也, 故地以太蔟為角,天以太蔟為徵。三月萬物悉達,天功畢處,則地功之成也,故天以姑洗為 羽,地以姑洗為徵。八月生物盡成,地之功終焉,故南呂以為羽。圓丘樂雖以○鐘為宮,而 曰「乃奏黃鐘,以祀天神」;方澤樂雖以函鐘為宮,而曰「乃奏太蔟,以祭地○」。蓋圓丘 之樂,始于黃鐘;方澤之樂,始于太蔟也。天地之樂,止是世樂黃鐘一均耳。以此黃鐘一均 ,分為天地二樂。黃鐘之均。黃鐘為宮,太蔟為商,姑洗為角。林鐘為方澤樂而已。唯○鐘 一律,不在均內。天功畢于三月,則宮聲自合在徵之後、羽之前,正當用夾鐘也。二樂何以 專用黃鐘一均?蓋黃鐘正均也,樂之全體,非十一均之類也。故《漢志》:「自黃鐘為宮, 則皆以正聲應,無有忽微。他律雖當其月為宮,則和應之律有空積忽微,不得其正。其均起 十一月,終于八月,統一歲之事也。他均則各主一月而已。古樂有下徵調,沈休文《宋書》 曰:「下徵調法:林鐘為宮,南呂為商。林鐘本正聲黃鐘之徵變,謂之下徵調。」馬融《長 笛賦》曰:「反商下徵,每各異善。」謂南呂本黃鐘之羽,變為下徵之商,皆以黃鐘為主而 已。此天地相與之敘也。人鬼始于正北,成于東北,終于西北,萃于幽陰之地也。始于十一 月,而成于正月者,幽陰之魄,稍出於東方也。全處幽陰,則不與人接;稍出於東方,故人 鬼可得而禮也;終則復歸于幽陰,復其常也。唯羽聲獨遠于他均者。世樂始于十一月,終于 八月者,天地歲事之一終也。鬼道無窮,非若歲事之有卒,故盡十二律然後終,事先追遠之 道,厚之至也,此廟樂之始終也。人鬼盡十二律為義,則始于黃鐘,終于應鐘,以宮、商、 角、徵、羽為敘,則始于宮聲,自當以黃鐘為宮也。天神始于黃鐘,始于姑洗,以木、火、 土、金、水為敘,則宮聲當在太徵之後,姑洗羽之前,則自當以○鐘為宮也。地○始于太蔟 ,終于南呂,以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為敘,則宮聲當在姑洗徵之後,南呂羽之前,中間唯函 鐘當均當均,自當以函鐘為宮也。天神用○鐘之後,姑洗之前,唯有一律自然合用也。不曰 夾鐘,而曰○鐘者,以天體言之也。不曰林鐘,曰函鐘者,以地道言之也。黃鐘無異名,人 道也。此三律為宮,次敘定理,非可以意鑿也。○鐘六變,函鐘八變,黃鐘九變,同會于卯 ,卯者,昏明之交,所以交上下、通幽明、合人神,故天神、地○、人鬼可得而禮也。自辰 以往常在晝,自寅以來堂在夜,故卯為昏明之交,當其中間,晝夜夾之,故謂之夾鐘。黃鐘 一變為林鐘,再變人太蔟,三變南呂,四變姑洗,五變應鐘,六應○賓,七變大呂,八變夷 則,九變夾鐘。涵鐘一變為太蔟,再變為南呂,三變姑洗,四變應鐘,五變○賓,六變太呂 ,七變夷則,八變夾鐘也。○鐘一變為無射,再變為中呂,三變為黃鐘清宮,四變合至霖鐘 ,林鐘無清宮,至太蔟清官為四變;五變合至南呂,南呂無清宮,直至大呂清宮為五變;六 變合至夷則,夷則無清宮,直至夾鐘清宮為六變也。十二律,黃鐘、大呂、太蔟、夾鐘四律 有清宮,總謂之十六律。自姑洗至應鐘八律,皆無清宮,但處位而已。此皆天理不可易暑。 古人以為難知,蓋不深索之。聽其聲,求其義,考其序,無毫發可移,此所謂天理也。一者 人鬼,以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為序者;二者天神,三者地○,比以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為序 者;四者以黃鐘一均分為天地二樂者;五者六變、八變、九變皆會于夾鐘者。

六呂:三曰鐘,三曰呂。夾鐘、林鐘、應鐘。太呂、中呂、南呂。鐘與呂常相間,常相對, 六呂之間,復自有陰陽也。納音之法:申、子、辰、巳、酉、丑為陽紀,寅、午、戌、亥、 卯、未為陰紀。亥、卯、未,曰夾鐘、林鐘、應鐘,陽中之陰也。黃鐘者,陽之所鐘也;夾 鐘、林鐘、應鐘,陰之所鐘也。故皆謂之鐘。巳、酉、丑,太呂、中呂、南呂,陰中之陽也 。呂,助也,能時出而助陽也,故皆謂之呂。

《漢志》:「陰陽相生,自黃鐘始而左旋,八八為伍。」八八為伍者,謂一上生與一下生相 間。如此,則自大呂以後,律數皆差,須自○賓再上生,方得本數。此八八為伍之誤也。或 曰:「律無上生呂之理,但當下生而用濁倍。二說皆通。然至○賓清宮生大呂清宮,又當再 上生。如此時上時下,即非自然之數,不免牽合矣。自子至巳為陽律、陽呂,自午至亥為陰 律、陰呂。凡陽律、陽呂皆下生,陰律、陰呂皆上生。故巳方之律謂之中呂,言陰陽至此而 中也。中呂當讀如本字,作「仲」非也。至午則謂之○賓。陽常為主,陰常為賓。○賓者, 陽至此而為賓也。納音之法,自黃鐘相生,至於中呂而中,謂之陽紀;自○賓相生,至於應 鐘而終,謂之陰紀。蓋中呂為陰陽之中,子午為陰陽之分也。

《漢志》言數曰:「太極元氣,函三為一。極,中也。元,始也。行于十二辰,始動于子。 參之于丑,得三。又參之于寅,得九。又參之于卯,得二十七。」歷十二辰,「得十七萬七 千一百四十七。此陰陽合德,氣鐘于子,化生萬物者也。」殊不知此乃求律呂長短體算立成 法耳,別有何義?為史者但見共數浩博,莫測所用,乃曰「此陰陽合德,化生萬物者也。」 嘗有人于土中得一朽弊搗帛杵,不識,持歸以示鄰里。大小聚觀,莫不怪愕,不知何物。後 有一書生過,見之曰:「此靈物也。吾關防風氏身長三丈,骨節專車。此防風氏脛骨也。」 鄉人皆喜,筑廟祭之,謂之「脛廟」。班固此論,變近乎「脛廟」也。

吾聞《羯鼓錄》序羯鼓之聲雲:「透空碎遠,極異眾樂。」唐羯鼓曲,今唯有○州一父老能 這,有《大合蟬》、《滴滴泉》之曲。余在○延時,尚聞其聲。涇、原承受公事楊元孫因奏 事回,有旨令召此人赴闕。元孫至○,而其人已死,羯鼓遺音遂絕。今樂部中所有,但名存 而已,「透空碎遠」了無余跡。唐明帝與李龜年論羯鼓雲:「杖之弊者四櫃。」用力如此, 其為藝為知也。

唐之杖鼓,本謂之「兩杖鼓」,兩頭皆用杖。今之杖鼓,一頭以手拊之,則唐之「漢震第二 鼓」也。明帝、宋開府皆善此鼓。其曲多獨奏,如鼓笛曲是也。今時杖鼓,常時只是打拍, 鮮有專門獨奏之妙。古典悉皆散亡,頃年王師南征,得《黃帝炎》一曲于交趾,乃杖鼓曲也 。「炎」或作「鹽」。唐曲有《突厥鹽》、《阿鵲鹽》。施肩吾詩雲:「顛狂楚客歌成雪, 媚賴吳娘笑是鹽。」蓋當時語也。今杖鼓譜中有炎杖聲。

元稹《連昌宮詞》有「逡巡『大遍』涼州徹。」所謂「大遍」者,有序、引、歌、○、○、 哨、催、○、袞、破、行、中腔、踏歌之類,凡數十解,每解有數疊者。裁截用之,則謂之 「摘遍。今人大曲,皆是裁用,悉非「大遍」也。

鼓吹部有拱辰管,即古之叉手管也。太宗皇帝賜今名。

邊兵每得勝回,則連隊抗聲凱歌,乃古之遺音也。凱歌詞甚多,皆市井鄙俚之語。余在○延 時,制數十曲,今士卒歌之。今粗記得數篇。其一:「先取山西十二州,別分子將打衙頭。 回看秦塞低如馬,漸見黃河直北流。」其二:「天威卷地過黃河,萬里○人盡漢歌。莫堪橫 山倒流水,從教西去作恩波。」其三:「馬尾胡琴隨漢車,曲聲猶自怨單于。彎弓莫射雲中 雁,歸雁如今不記書。」其四:「旗隊渾如謇C堆,銀裝背嵬打回回。先教淨掃安西路,待 向河源飲馬來。」其五:「靈武、西涼不用圍,蕃家總待納王師。城中半是關西種,猶有當 時軋吃根勿反。兒。」

《柘枝》舊曲,遍數極多,如《羯鼓錄》所謂《渾脫解》之類,今無復此遍。寇萊公好《柘 枝舞》,會客必舞《柘枝》,每舞必盡日,時謂之「柘枝顛」。今鳳翔有一老尼,猶是萊公 時柘枝妓,雲「當時《柘枝》,尚有數十遍。今日所舞《柘枝》,比當時十不得二三。」老 尼尚能歌其曲,好事者往往傳之。古之善歌者有語,謂「當使聲中無字,字中有聲。」凡曲 ,止是一聲清濁高下如縈縷耳,字則有喉、唇、齒、舌等音不同。當使字字舉本皆輕圓,悉 融入聲中,令轉換處無大塊,此謂「聲中無字」,古人謂之「如貫珠」,今謂之「善過度」 是也。如宮聲字而曲合用商聲,則能轉宮為商歌之,此「字中有聲」也,善歌者謂之「內時 聲」。不善歌者,聲無抑揚,謂之「念曲」;聲無含韞,謂之「叫曲。」

五音:宮、商、角為從聲,徵、羽為變聲。從謂律從律,呂從呂;變謂以律從呂,以呂從律 。故從聲以配君、臣、民,尊卑有定,不可相逾;變聲以為事、物,則或遇于君聲無嫌。六 律為君聲,則商、角皆以律應,徵、羽以呂應。六呂為君聲,則商、角皆以呂應,徵、羽以 律應。加變徵,則從、變之聲已瀆矣。隋柱國鄭譯始條具七均,展轉相生,為八十四調,清 濁混淆,紛亂無統,競為新聲。自後又有犯聲、側聲、正殺、寄殺、偏字、傍字、雙字、半 字之法。從、變之聲、無復條理矣。外國之聲,前世自別為四夷樂。自唐天寶十三載,始詔 法曲與胡部合奏。自此樂奏全失古法,以先王之樂為雅樂,前世新聲為清樂,合胡部者為宴 樂。古詩皆詠之,然後以聲依詠以成曲,謂之協律。其志安和,則以安和之聲詠之;其志怨 思,則以怨思之聲詠之。故治世之音安以樂,則詩與志、聲與曲,莫不安且樂;亂世之音怨 以怒,則詩與志、聲與曲,莫不怨且怒。此所以審音而知政也。詩之外又有和聲,則所謂曲 也。古樂府皆有聲有詞,連屬書之。如曰賀賀賀、何何何之類,皆和聲也。今管弦之中纏聲 ,亦其遺法也。唐人乃以詞填入曲中,不復用和聲。此格雖雲自王涯始,然貞元、元和之間 ,為之者已多,亦有在涯之前者。又小曲有「咸陽沽酒寶釵空」之句,雲是李白所制,然李 白集中有《清平樂》詞四首,獨欠是詩;而《花間集》所載「咸陽沽酒寶釵空」,乃雲是張 泌所為。莫知孰是也。今聲詞相從,唯裡巷間歌謠,及《陽關》、《搗練》之類,稍類舊俗 。然唐人填曲,多詠其曲名,所以哀樂與聲尚相諧會。今人則不復知有聲矣,哀聲而歌樂詞 ,樂聲而歌怨詞。故語雖切而不能感動人情,由聲與意不相諧故也。

古樂有三調聲,謂清調、平調、側調也。王建詩雲「側商調裡唱《伊州》」是也。今樂部中 有三調樂,品皆短小,其聲殺,唯道調小石法曲用之。雖謂這三調樂,皆不復辨清、平、 側聲,但比他樂特為煩數耳。唐《獨異志》雲:「唐承隋亂,樂○散亡,獨無徵音。李嗣真 密求得之。聞弩營中砧聲,求得喪車一鐸,入振之于東南隅,果有應者。掘之,得石一段, 裁為四具,以補樂○之闕。」此妄也。聲在短長厚薄之間,故《考工記》:「磬氏為磬,已 上則磨其旁,已下則磨其端。」磨其毫末,則聲隨而變,豈有帛砧裁琢為磬,而尚存故聲哉 。兼古樂宮、商無定聲,隨律命之,迭為宮、徵。嗣真必嘗為新磬,好事者遂附益為之說。 既雲:「裁為四具」,則是不獨補徵聲也。

《國史纂異》雲:「潤州曾得王磬十二以獻,張率更叩其一,曰:『晉苛歲所造也。是歲閏 月,造磬者法月數,當有十在宜于黃鐘東九尺掘,必得焉。』從之,果如其言。」此妄也。 法月律為磬當依節氣,閏月自在其間,閏月無中氣,豈當月律?此懵然者為之也。扣其一, 安知其是晉某年所造?既淪陷在地中,豈暇復按方隅尺寸埋之?此欺誕之甚也!

《霓裳羽衣曲》。劉禹錫詩雲:「三鄉陌上望仙山,歸作《霓裳羽衣曲》。」又王建詩雲: 「聽風聽水作《霓裳》。」白樂天詩注雲:「開元中,西涼府節度使楊敬述造。」鄭○《津 陽門詩》注雲:「葉法善嘗引上入月宮,聞仙樂。及上歸,但記其半,遂于笛中寫之。會西 涼府都督楊敬述進《婆羅門曲》,與其聲調相符,遂以月中所聞為散序,用敬術所進為其腔 ,而名《霓裳羽衣曲》。」諸說各不同。今蒲中逍遙樓楣上有唐人橫書,類梵字,相傳是《 霓裳譜》,字訓不通,莫知是非。或謂今燕部有《獻仙音曲》,乃其遺聲。然《霓掌》本謂 之道調法曲,今《獻仙音》乃小石調耳。未知孰是。

《虞書》曰:「戛擊鳴球,搏拊琴瑟以詠,祖考來格。」鳴球非可以戛擊,和之至,詠之不 足,有時而至於戛且擊;琴瑟非可以搏拊,和之至,詠之不足,有時而至於搏且拊。所謂手 之、舞之、足之、蹈之,而不自知其然,和之至,則宜祖考之來格也。和之生于心,其可見 者如此。後之為樂者,文備而實不足。樂師之志,主于中節奏、諧聲律而已。古之樂師,皆 能通天下之志,故其哀樂成于心,然後宜于聲,則必有形容以表之。故樂有志,聲有容,其 所以感人深者,不獨出於器而已。

《新五代史》書唐昭宗幸華州,登齊雲樓,西北顧望京師,作《菩薩蠻》辭三章,其卒章曰 :「野煙生碧樹,陌上行人去。安得有英雄,迎歸大內中?」今此辭墨本猶在陝州一佛寺中 ,紙札甚草劃,余頃年過陝,曾一見之,后人題跋多盈巨軸矣。

世稱善歌者皆曰「郢人」,郢州至今有白雪樓。此乃因宋王問曰:』客有歌于郢中者,其始 曰《下裡巴人》,次為《陽阿薤露》,又為《陽春白雪》,引商刻羽,雜以流徵。」遂謂郢 人善歌,殊不考共義。共曰「客有歌于郢中者」,則歌者非郢人也。其曰《下裡巴人》,國 中屬而和者數千人;《陽阿薤露》,和者數百人;《陽春白雪》,和者不過數十人;引商刻 羽,雜以流徵,則和者不過數人而已。」以楚之故都,人物猥盛,而和者止于數人,則為不 知歌甚矣。故玉以此自況,《陽春白雪》皆郢人所不能也。以其所不能者明其俗,豈非大誤 也?《襄陽耆舊傳》雖雲:「楚有善歌者,歌《陽菱白露》、《朝日魚麗》,和之者不過數 人。」復無《陽春白雪》之名。又今郢州,本謂之北郢,亦非古之楚都。或曰:「楚都在今 宜城界中,有故墟尚在。」亦不然也。此鄢也,非郢也。據《左傳》:「楚成王使○宜申為 商公,沿漢沂江,將入郢,王在渚宮下見之。」沿漢至於夏口,然後激江,則郢當在江上, 不在漢上也。又在渚宮下見之,則渚宮蓋在郢也。楚始都丹陽,在今枝江,文王遷郢,昭王 造者,皆在今江陵境中。杜預注《左傳》雲:「楚國,今南郡江陵縣北紀南城也。」謝靈?br>《鄴中集》詩雲:「南登宛、郢城。」今江陵北十二里有紀南城,即古之郢都也,又謂之南 郢。

六十甲子有納音,鮮原其意。蓋六十律旋相為宮法也。一律含五音,十二律納六十音也。凡 氣始于東方而右行,音起于西方而左行;陰陽相錯,而生變化。所謂氣始于東方者,四時始 于木,右行傳于火,火傳于土,土傳于金,金傳于水。所謂音始于西方者,五音始于金,左 旋傳于火,火傳于木,木傳于水,水傳于土。納音與《易》納甲同法:乾納甲而坤納癸,始 于乾而終于坤。納音始于金,金,乾也;終于土,土,坤也。納音之法,同類娶妻,隔八生 子,此《漢志》語也。此律呂相生之法也。五行先仲而後孟,孟而後季,此遁甲三元之紀也 。甲子金之仲,黃鐘之商。同位娶乙丑,大呂之商。同位,謂甲與乙、丙與丁之類。下皆仿 此。隔八下生壬申,金之孟。夷則之商。隔八,謂大呂下生夷則也。下皆仿此。壬申同位娶 癸酉,南呂之商。隔八上生庚辰,金之季。姑洗之商。此金三元終。若只以陽辰言之,則依 遁甲逆傳仲孟季。若兼妻言之,則順傳孟仲季也。庚辰同位聚辛巳,中呂之商。隔八下生戌 子,火之仲。黃鐘之徵。金三元終,則左行傳南火也。戌子娶已丑,大呂之徵。生丙申,火 之孟。夷則之徵。丙申娶丁酉,南呂之徵。生皿辰,火之季。姑洗之徵。甲辰娶乙巳,中呂 之徵。生壬子,木之仲。內鐘之角。火三元終,則左行傳于東方木。如是左行至於丁巳,中 呂之宮,五音一終。復自甲午金之仲,娶乙未,隔八生壬寅,一如甲子之法,終于癸亥。謂 ○賓娶林鐘,上生太蔟之類。自子至於巳為陽,故自黃鐘至於中呂皆下生;自午至於亥為陰 ,故自林鐘至於應鐘皆上生。予于《樂論》敘之甚詳,此不復紀。。甲子乙丑金,與甲午乙 未金雖同,然甲子乙丑為陽律,陽律皆下生;甲午乙未為陽呂,陽呂皆上生。六十律相反, 所以分為一紀也。

今太常鐘○,皆于甬本為紐,謂之旋蟲,側垂之。皇○中,杭州西湖側,發地得一古鐘,匾 而短,其枚長幾半寸,大略制度如《○氏》所載,唯甬乃中空,甬半以上差小,所謂衡者。 予細考其制,亦似有義。甬所以中空者,疑鐘縻自共中垂下,當衡甬之間,以橫括掛之,橫 括疑所謂旋蟲也。今考其名,竹○之○,文從竹、從甬,則甬僅乎空○半以上微小者,所以 礙橫括,以其橫括所在也,則有稀之義也。其橫括之形,似蟲而可旋,疑所謂旋蟲。以今之 鐘、○校之,此衡勇中空,則猶小於甬者,乃欲礙橫括,似有所因。彼衡、甬俱實,則衡小 于甬,似無所因。又以其括之橫于共中也,則宜有衡義。實甬真上植之,而謂之衡者何義? 又橫括以其可旋而有蟲形,或可謂之旋蟲;今鐘則實共紐不動,何緣得「旋」名?若以側垂 之,其鐘可以掉蕩旋轉,則鐘常不定,擊者安能常當共○?此皆可疑,未知孰是。其鐘為尚 在錢塘,予群從家藏之。

海州士人李慎言,嘗夢至一處水殿中,觀宮女戲。山陽蔡繩為之傳,敘其事甚詳。有《拋○ 曲》十余闋,詞皆清麗。今獨記兩闋:「侍燕黃昏曉未休,玉階夜色月如流。朝來自覺承恩 醉,笑倩傍人認繡○」。「堪恨隋家幾帝王,舞○揉盡繡鴛鴦。如今重到拋○處,不是金爐 舊日香。

《盧氏雜說》:「韓皋謂嵇康琴曲有《廣陵散》者,以玉陵、母丘儉輩皆自廣陵敗散,言魏 散亡自廣陵始,故名其曲曰《廣陵散》。」以余考之,「散」自是曲名,如操、弄、摻、淡 、序、引之類。故潘岳《笙賦》:「輟張女之哀彈,流廣陵之名散。」又應琚《與劉孔才書 》雲:「聽廣陵之清散。」知「散」為曲名明矣。或者康借此名以諫諷時事,「散」取曲名 ,「廣陵」乃其所命,相附為義耳。

馬融《笛賦》雲:「裁以當○便易持。」李善注謂「○,馬策也。裁笛以當馬○,故便易持 。」此謬說也。笛安可為馬策?○,管也。古人謂樂之管為○。故潘岳《笙賦》雲:「○○ 內闢,餘簫外逶。」裁以當○者,余器多裁眾○以成音,此笛但裁一○,五音皆具。當○之 工,不假繁猥,所以便而易持也。

笛有雅笛,有羌笛,其形制、所始,舊說皆不同。《周禮》:「笙師掌教○○。」或雲:「 漢武帝時,丘仲始作笛。」又雲:「起于羌人。」後漢馬融所賦長笛,空洞無底,剡其上孔 五孔,一孔出其背,正似今之「尺八」。李善為之注雲:「七孔,長一尺四寸。」此乃今之 橫笛耳,太常鼓吹部中謂之「橫吹」,非融之所賦者。融《賦》雲:「易京君明音律,故本 四孔加以一。君明知加孔後出,是謂商聲五音畢。」沈約《宋書》亦云:「京房備其五音。 」《周禮?笙師》注:「杜子春雲:『遂乃今時所吹五空竹○。』」以融、約所記論之,則 古○不應有五孔,則子春之說,亦未為然。今《三禮圖》畫○,亦橫設而有五孔,又不知出 何典據。

琴雖用桐,然須多年木性都盡,聲始發越。予曾見唐初路氏琴,木皆枯朽,殆不勝指,而其 聲愈清。又常見越人陶道真畜一張越琴,傳雲古塚中敗棺杉木也,聲極勁挺。吳僧智和有一 琴,瑟瑟微碧,紋石為軫,制度音韻皆臻妙。腹有李陽冰篆數十字,其略雲:「南溟島上得 一木,加伽陀羅,紋如銀屑,其堅如石,命工○為此琴。」篆文甚古勁。琴材欲輕、松、脆 、滑,謂之四善。木堅如石,可以制琴,亦所未諭也。《投荒錄》雲:「瓊管多烏○、○陀 ,皆奇木。」疑「伽陀羅」即「○陀」也。

高郵人桑景舒,性知音,聽百物之聲,悉能佔其災福,尤善樂律。舊傳有《虞美人草》,聞 人作《虞美人曲》,則枝葉皆動,他曲不然。景舒試之,杖缢鶄鳌D嗽斊淝暎唬骸附?br>吳音也。」他日取琴,試用吳音制一曲,對草鼓之,枝葉亦動,乃謂之《虞美人操》。其聲 調與《虞美人曲》全不相近,始末無一聲相似者,而草輒應之,與《虞美人曲》無異者,律 法同管也。其知者臻妙如此。景舒進士及第,終于州縣官。今《虞美人操》盛行于江吳間, 人亦莫知其如何為吳音。


夢溪筆談卷六

樂律二

前世遺事,時有于古人文章中見之。元稹詩有「琵琶宮調八十一,三調弦中彈不出。」琵琶 共有八十四調,蓋十二律各七均,乃成八十四調○。稹詩言「八十一調」,人多不喻所謂。 余于金陵丞相家得唐賀懷智《琵琶譜》一冊,其序雲:「琵琶八十四調。內黃鐘、太蔟、林 鐘宮聲,弦中彈不出,須管色定弦。其余八十一調,皆以此三調為準,更不用管色定弦。」 始喻稹詩言。如今之調琴,髯先用管色「合」字定宮弦下生微,微弦上生商,上下相生,終 于少商。凡下生者隔二弦,上生者隔一弦取之。凡弦聲皆當如此。古人仍須以金石為準,《 商頌》「依我磬聲」是也。今人敬簡,不復以弦管定聲,故其高下無准,出於臨時。懷智《 琵琶譜》調格,與今樂全不同。唐人樂學精深,尚有雅律遺法。今之燕樂,古聲多亡,而新 聲大率皆無法度。樂工自不能言其義,如何得其聲和?

今教坊燕樂,比律高址均弱。「合」安比太蔟微下,卻以「凡」字當宮聲,比宮之清微高。 外方樂尤無法,求體又高教坊一均以來。唯北狄樂聲,比教坊樂下二均。大凡北人衣冠文物 ,多用唐俗,此樂疑亦唐之遺聲也。

今之燕樂二十八調,布在十一律,唯黃鐘、中呂、林鐘三律,各具宮、商、角、羽四音;其 余或有一調至二三調,獨蕤賓一律都無。內中管仙呂調,乃是蕤賓聲,亦不正當本律。其間 聲音出入,亦不全應古法。略可配合而已。如今之中呂宮,卻是古夾鐘宮;南呂宮,乃古林 鐘宮;今林鐘商,乃古無射宮;今大呂調,乃古林鐘羽。雖國工亦莫能知其所因。

十二律並清宮,當有十六聲。今之燕樂止有十五聲。蓋今樂高于古樂二律以下,故無正黃鐘 聲,只以「合」字當大呂,猶差高,當在大呂、太蔟之間,「下四」字近蔟,「高四」字近 夾鐘,「下一」字近姑洗,「高一」字近南呂,「上」字近蕤賓;「勾」字近林鐘,「尺」 字近夷則,「工」字近南呂,「高工」字近無射,「六」字近應鐘,「下凡」字為閃鐘清。 法雖如此,然諸調殺聲,不能盡歸本律,故有偏殺、側殺、寄殺、元殺之類。雖與古法不, 同,推這亦皆有理。知聲者皆能言之,此不備載也。

古法,鐘磬每○十六,乃十六律也。然一○又自應一律,有黃鐘之○,有大呂之○,其他樂 皆然。且以琴言之,雖皆清實,其間有聲重者,有聲輕者。材中自有五音,故古人名琴,或 謂之清徵。或謂之清角。不獨五音也,又應諸調。余友人家有一琵琶,置之虛室,以管色秦 雙調,琵琶弦輒有聲應之,秦他調則不應,寶之以為異物,殊不知此乃常理。二十八調但有 聲同者即應;若遍二十作調而不應,則是逸調聲也。古○地,一律有七音,十二律共八十四 調。更細分之,尚不止八十四,逸調至多。偶在二十八調中,人見其應,則以為怪,此常理 耳。此聲學至要妙處也。今不知此理,故不能極天地至和之聲。世之樂工,弦上半日調尚不 能知,何暇及此?